-
「江警官,你看起來不太開心。」
……冇有人的一等功跑了還會開心。
在陳伯彥越獄逃跑後的第二十七個小時,警方出動了十五台無人機,將近大半的警犬警力,全線封鎖的地毯式搜尋後,依舊冇有找到他的半分蹤跡。
男人走的無比囂張,走之前,還用押送警員的血,留下了以下字跡:
I'll
recapture
my
rose.
我將奪回屬於我的玫瑰。
這個「玫瑰」指的是誰……
會議室裡的一眾警員齊刷刷地看向我。
「就算你們這麼看我。」
我抱著臂聳了聳肩。
「我也就隻能證明陳伯彥是個戀愛腦而已。」
要不然,也不能在我都給他戴上手銬了的時候,他還能問出我到底愛過他嗎這種蠢問題。
當然冇愛過,本來上班就夠煩。
3
警車裡,同事李研將平板裡的資料遞給我看。
「我們追查到陳伯彥劫獄後,曾在這個地點使用了公共電話。」
我低頭,盯著平板裡的照片。
「對,就是你們曾同居的地方。」
確定了戀愛關係後,我確實和陳伯彥在這個地方同居了不短時間。
走進門內,入眼的情侶拖鞋,也好像昭示著一切都冇變一樣。
隻是茶幾正中間菸灰缸中的菸灰,明顯是新鮮的。
「菸嘴的檢測報告已經出來了,確實是陳伯彥的,」
和李研走進臥室內,隨後他嗤笑了一聲。
「膽子還真大,逃獄後的幾個小時內就躲進這裡,玩逆向思維是吧。」
屋子裡有不少警員在拍照取證,我的思緒卻有些恍惚。
這是我和陳伯彥同居的第一個屋子,他也是我身為臥底接觸的第一個毒老大。